继承权公证书,指的就是公证机关根据继承人的请求,依法证明其继承权证明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法律文件。那么,您是否知道继承权公证书应该有哪些内容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就为您整理出相关的知识,供您阅读,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继承权公证书的相关说明
继承权公证书是指公证机关根据继承人的请求,依法证明其继承权证明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法律文件。继承权证明书是确认该证明书中所指明的人接受继承遗产的事实的正式文件。
我国法律承认继承制度。财产继承是指财产所有人死后,将死者遗留的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财产继承可分为法律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权证明书,是确认该证明书中所指明的人接受继承遗产的事实的正式文件。公证机关公证继承权的任务是报据继承人的请求,依法证明继承人对死者遗产的继承权利,发给继承权公证书,使继承人的继承权具有法律上的可靠性。
继承权公证书,在首部应写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和住址。正文部分应写明被继承人在何时何地死亡、死后在何处留有遗产、死者生前有无遗嘱、继承依据以及谁享有继承权等。尾部应写明制作文书的机关、公证员签名、制作文书的日期并加盖公证处印章。
二、书写格式示例
继承权公证书
继承公证书
()××字第××号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三、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
1、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的,则必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
2、当事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
①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②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等。
③被继承人的遗产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
因此,继承权公证书主要包括了以上几部分内容,在书写时可以参考以上格式示例。此外,还应格外关注一下注意事项部分的内容,带齐相关文件。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总结的“继承权公证书应该有哪些内容”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存在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