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的小孩可以送人。但必须办理合法的送养手续。原则上送养孩子要孩子的父亲也同意,与收养人一同到民政机关办理送养收养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