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老人订立遗嘱要不要通知子女吗】这个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导读:老人订立遗嘱要不要通知子女吗?老人立遗嘱不需要通知子女。原则上遗嘱需基于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可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录像、口头、公证等方式订立,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在场才能生效的。
一、老人订立遗嘱要不要通知子女吗
立遗嘱不需要通知子女。
原则上遗嘱需基于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可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录像、口头、公证等方式订立,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在场才能生效的。
立遗嘱属于单方面行为。立遗嘱不是和他人共同处分,而是自我决定、自己处分,不受他人左右,不是共同行为。立遗嘱时,并不存在对方接受或拒绝或协商的情形,不是双方行为。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有遗嘱人自己的意思表示,遗嘱即可成立,不论遗嘱中涉及的相对人何时知道遗嘱的内容,遗嘱都是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的。正因为遗嘱是一种单方的且无相对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在遗嘱生效前的任一时刻,遗嘱人都可以自己的意思变更或撤回遗嘱。
二、老年人如何书写自己的遗嘱
老人的自书遗嘱内容包括:遗嘱人的基本资料、财产状况、财产的分派、委托人的资料、日期等。遗嘱的内容必须有遗嘱人的签字;遗嘱的全部内容必须用签字笔亲笔书写,并注明日期和时间。遗嘱须是立约人的原意,如有欺诈或胁迫,则立约人的原意即为无效。假遗嘱是不合法的。遗嘱是被伪造的,伪造的东西是不合法的。
根据《民法典》第1334条,自书遗嘱是指在法定期限内,遗嘱人以自己的名义,签署并注明日期、时间、地点等。
三、老年人立遗嘱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是否需要立遗嘱。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自己不立遗嘱时,遗产继承由国家法律的规定,这叫做法定继承。所以遗嘱不是每个人必须要立的。
第二,立遗嘱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继承的规律,根据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比如可以让某个继承人多继承遗产,或者将某个法定继承人排除在继承人之外,或者指定某个继承人继承某个具体财产等等。遗嘱需要表述准确,内容不可存在歧义理解。曾有人用诗歌写的遗嘱,等他去世之后,因为诗歌的文学语言的内容浪漫富于想象的不确定性,引发了继承纠纷。
第三,立遗嘱应当与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通盘考虑。不要凭一时头热,或者与子女一时生气,或者听某个人一时调唆,就决定立遗嘱。立遗嘱前需要平静的心态,对家庭里你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关系作出客观的判断,再决定是否立遗嘱,怎么立遗嘱。
第四,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等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不要仅听再婚老伴的要求,也不要仅听子女的要求立遗嘱。千万不要以立遗嘱作为再婚的条件,因为这种婚姻是一种变相的买卖婚姻,是用自己的遗产买来的婚姻,这种婚姻对方的感情不一定在你的身上。
第五,立遗嘱需要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较差的人预留下一定的生活保障。
第六,选择遗嘱的形式。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自己所写的自书遗嘱,有别人代写的的代书遗嘱,有录音、录像遗嘱,有律师见证遗嘱,有公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法律专业人员制作,专业化程度高,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选择这两种遗嘱形式。
第七,老年人遗嘱保管应当特别慎重。因为遗嘱内容外泄,就可能引起家庭内的矛盾。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有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档案保存。
第八,修改遗嘱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最好采取公证遗嘱形式修改。
第九,如果有可以信赖的人,可以指定遗产保管人,最好指定专业律师作为遗产保管人,由遗产保管人负责按照遗嘱分配遗产,满足自己的遗嘱愿望。
第十,为了保证自己在世时的养老问题,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自己在世时谁抚养,谁才能获得遗产的继承权。
老人订立遗嘱要不要通知子女吗?答案是否定的,目前我国没有规定说老人立遗嘱的时候必须要通知自己的子女。也就意味着,是否通知子女并不是影响老人立遗嘱或者遗嘱生效的条件。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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