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补办收养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需要多久】这个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补办收养证需要提交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送养协议书、生育情况证明以及收入情况证明等材料。收养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收养登记手续办理需要三十个工作日。
补办收养证,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民法典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抚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
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按照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收养关系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提示,收养人和送养人达成收养协议的,应当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应当登记之日起成立,当事人要求办理公证登记,还应当办理公证登记。
因此收养关系的证明应当找县级以上的民族部门,由民政部门对收养关系进行评估,对合法的收养关系进行登记,不合法的收养关系,应当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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