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疑问:如果配偶失联甚至长期消失,婚姻可以自动解除吗?
近日,宜都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李哭丧着脸来到法庭,说他的妻子王自2009年离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她十二年来没有尽到妻子和母亲的义务,婚姻关系难以维系。但是一直找不到老婆的下落。这样有可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吗?
工作人员了解到李的情况后,耐心地向他解释,婚姻关系不会因为一方失踪或失联而自动解除,夫妻只能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后来,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通过走访王的住所,执法人员发现王确实已经离开住所十年,无法与他取得联系。公安局也未能查到王2019年以来的出行记录,故对李主张的双方已分居多年的事实予以采信。依法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准予原告李与被告王离婚。王经法院宣布缺席庭审,是其放弃行使诉讼权利的表现,不影响案件依法审理和判决。
法官声明
合法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配偶失踪或灭失,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但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也就是说,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理,配偶确实被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将准予离婚。本案中,李某的妻子王某虽然“失踪”已久,但并未被“宣告失踪”。由于两人已经分居两年多,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事实依据。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如果经法院公告后,败诉方仍缺席庭审,法院将酌情考虑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我国的法律认定中,是否存在自动解除婚姻的情形?有!即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丧偶时,未亡配偶无需办理离婚证或提起离婚诉讼,配偶死亡时婚姻关系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