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
被派出所带走24h也有可能是传唤或者拘役,并不是被拘留,所以也不会留下案底。
什么是传唤?
根据法律的解释,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什么是拘役?
根据法律的解释,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