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吃了家禽,对农户造成损失的可以得到补偿,补偿的主体是当地人民政府,具体的补偿部门和补偿标准,则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各个省份均有不同之处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