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8、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9、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相关知识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解除情形的规定,其基本思路是与本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相一致。此条第一款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