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结婚多年前几个月爱上了一个17岁的女孩。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3-03-04 15250
核心提示:成年人与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具体分析,如果双方是完全自愿的,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但从道德上会受到非议;如果因为自愿发生性关系,造成女方身体伤害的,比如:流产等,造成女方不能生育等情况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违背女方愿意,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
成年人与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具体分析,如果双方是完全自愿的,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但从道德上会受到非议;如果因为自愿发生性关系,造成女方身体伤害的,比如:流产等,造成女方不能生育等情况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违背女方愿意,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双方都未满14周岁,那么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男方已满14周岁,女生未满14周岁,即使女方属于自愿,男方也构成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3-03-04 18: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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