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存在劳动行为,用人单位满足招工资格,劳动者拥有劳动主体资格,就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需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以及劳动行为能力,要年满16周岁。
如何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要考虑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行为,单位、劳动者的资格是否合适,具体的规定如下:
第一,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劳动行为。
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行为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是否存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是否存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记录;是否存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记录。
第二,当事人适格,即应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
一是达到法定的劳动年龄。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是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是否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主要从其健康状况、智力水平、文化技术水平等方面认定。作为用人单位,也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国家允许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的限度和要求其提供劳动条件、劳动待遇的限度和能力等。
未签劳动合同怎样区分劳动关系?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等情形的,属于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何处理不在岗人员的劳动关系?不在岗人员的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劳动者属于已经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走离职流程,通知劳动者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2、劳动者属于病假且在合法医疗期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依法缴纳社保,不得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动者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岗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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