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诉讼离婚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就分割,共同财产问题提起诉讼,法院的判决应按照判决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开始执行的方法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者裁定,必须由当事人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员执行。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调解书和其他法律文书,必须由当事人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无罪一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二、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法院会怎么处理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对于未经产权登记的财产,法院将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财产判给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有取得产权登记证,开发商也会按照约定交付房屋,所以房产实际上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但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不限制使用人。
2.取得房屋产权后再提起诉讼。住房贷款还清并获得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在分割,未能就产权问题进行协商,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另一项诉讼。
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纠纷,且分割能够就产权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等待产权证登记就决定房屋的归属。
以上是边肖整理的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法院要求离婚后,财产分割按法院生效判决执行。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