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有劳动仲裁吗?
试用期是雇佣关系中的一种特殊期限,用人单位在这段时间内可以对员工进行全面考察,以确定是否符合其要求。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表现不佳,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员工也有权利在这段期间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
那么,试用期期间是否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仲裁适用于劳动争议的解决,而在试用期内,由于雇佣关系尚未确定,因此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所以试用期期间是没有劳动仲裁的。
但是,如果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存在不当行为,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等,员工仍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与试用人员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同意与试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