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按揭贷款购买房屋时,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办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解除售房合同势必牵涉到保险问题,由于保险法律关系是房屋买卖关系、借贷关系之外的又一独立法律关系,所以保险问题有其自身特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4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买家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没有不许退保的字样,买家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同时,即可解除保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所以,购房者可依据上述规定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以上就是对“购房合同解除后保险如何处理”所作的解答。总之,虽然购房合同保险问题目前在理论上充满了争议,但是实践中却是大行其道,所以购房者非常有必要了解和认识购房合同保险。尤其是在购房合同解除以后,购房合同保险的处理就更加重要。不过,买房和退房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每一步都要必须十分谨慎,包括在解除购房合同后处理购房合同保险时,都存在很多被“骗”的危险。因此,如果条件允许,购房者应当在律师的帮助下办理上述事宜,这才是保护自己利益的最保险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