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那么,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例】
请问:工业企业,销售环节和采购环节购销金额是按含税金额贴花还是不含税金额?
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种方式分别是如何确认的?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十八条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实施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后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征印花价问题的通知(沪税地[1993]103号)
第一条规定,对购销合同的贴花,均以合同记载的销售额(购入额)不包括记载的增值税额的金额计税贴花。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行为税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10]176号)
二、关于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的确认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而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购销合同中的“购销金额”有的包括增值税税金,有的不包括。对这一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
三、(一)按合同金额计征印花税的情形: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情形:
直接以纳税人账载购销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而不论其是否包含增值税税金。
解析:
分两种情况:
一是查实征收印花税的情形:
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二是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情形
因为增值税为价外税,以纳税人账载购销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不包含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印花税与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不同的,有必要在此澄清。所谓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而证券交易印花税指,根据书立证券交易合同的金额对卖方计征,是印花税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