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离婚是需要相应的条件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可由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首先会进行调解;如经调解无效,男女双方确实感情已经破裂,那么判决准予离婚。
法院是否准予离婚,其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存在下列情形的,就属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1)一方有重婚行为或明知自己有配偶者而与他人长期同居的;
(2)一方(男女亦可)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的;
(4)夫妻双方已经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了;
(5)男女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且难以共同生活的。
(7)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病症,结婚后仍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存在久治不愈情形的。
原告在起诉时,应当提出离婚的法定的事由,法院会就此事由进行查证,如果符合法定的离婚事由,法院会判决离婚。
婚外情通常是指有婚姻关系的男方或女方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超出友谊的关系(且不论是否发生性关系),也就是日常所说的出轨。出轨并不是法定的离婚事由,除非达到与他人长期同居的情形(符合上述第(1)种情况)。如果一方以婚外情作为离婚的主要事由,很可能不能成功,当然这方面需要原告方提出相关的证据,法院不会主动去调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