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是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2、如果是工作过失损坏,可以不赔偿。如果赔偿也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规定来确定赔偿数额。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