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商品房可以转让,目前国家没有禁止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但对交易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与程序。且限价商品房从申请器就涉及到经济环境问题,因此,各地对限价商品房转让年限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
例如: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对限价商品房转让年限的规定:
1、已购限价商品住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
2、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之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再如:厦门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对商品房转让年限怎规定为,限价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限价商品住房购房人未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或按合同约定收回住房、收取违约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可见,关于限价商品房转让年限还要看各地方的具体规定,以上只给大家举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