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非婚生子女一直是一个遥远的话题,但近年来,同居、试婚,尤其是婚外情盛行,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之一就是非婚生子女数量的不断增加。因为非婚生子女是婚外性行为的产物,这是传统习俗所排斥的,他们很难得到全面有效的法律保护。
一、非婚生子女的概念问题
非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相比。非婚生子女是指依法建立婚姻关系后出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依法建立婚姻关系前出生的子女或非婚生子女。我国婚姻法虽然采用了非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两个概念,但立法并没有明确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非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虽然他们的出生形式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
二、非婚生子女在当代社会中存在哪些问题
当代社会非婚生子女的问题大致可以分为制度问题和精神问题;制度方面,非婚生子女的安置、就学、就业等方面存在一些制度性问题;同时,在现实生活中,如土地承包、抚养、财产继承等实际操作中,非婚生子女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法律意义上的平等,这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
另外,在精神层面上,比如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和个人仍然对非婚生子女特别尊重,甚至不时出现非婚生子女父母逃避抚养义务的现象,导致非婚生子女无法健康成长,长大后的暴力和犯罪率远高于非婚生子女,这也给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一定的隐患。
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与权利和利益的保护
中国的《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伤害或者歧视。亲生父亲或母亲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应承担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他们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父母抚养和教育他们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教育费; (2)非婚生子女有权受到父母的保护; (3)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或者侵犯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
四、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法中的子女当然包括非婚生子女。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受非婚生子女的影响。非婚生子女有权向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生父或生母要求支付抚养费。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可见,中国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