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是劳动关系吗?这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以劳动报酬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而食堂承包是指用人单位将食堂经营权委托给第三方经营者,由经营者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员工的招聘、管理、培训等工作。
那么,食堂承包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违约责任等事项。”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食堂承包商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事项,那么食堂承包商与员工之间就存在劳动关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因此,如果食堂承包商与员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也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如果食堂承包商与员工之间存在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事项,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那么食堂承包商与员工之间就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违约责任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