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因为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那么,高院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高院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高院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有: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的问题:
1.要明确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并不是出轨代表着存在过错;
2.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要在起诉离婚时提出;
3.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一般不宜过高,避免法官不支持。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具体包括:涉事聊天记录、谈话录音、报警记录、保证书、治疗病例、拍摄的照片,以及过错方出具的保证书、悔过书等,近亲属、邻居、路人的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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