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第30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7年12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2020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证券金融公司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四章 资金和证券的来源 第五章 权益处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融资融券交易机制,拓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金和证券来源,规范转融通业务及相关活动,防范转融通业务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