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修正最新【全文】

   2023-02-04 7740
核心提示: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修正最新【全文】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2019年12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4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修正最新【全文】

 

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
(2019年12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
2020年4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0年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四章 促进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推进城市文明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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