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公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决策启动 第三章 公众参与 第四章 专家论证 第五章 风险评估 第六章 合法性审查 第七章 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 第八章 决策执行和调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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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决策启动 第三章 公众参与 第四章 专家论证 第五章 风险评估 第六章 合法性审查 第七章 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 第八章 决策执行和调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