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收养法对收养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要想收养异性子女,那么收养人应该是一个年满3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的,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健全的人。收养人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的,不能养子女和收养子女的精神疾病,或者是传染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