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最新修正版【全文】

   2023-02-17 13860
核心提示: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2008年12月19日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1月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20年8月27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20年9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
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
(2008年12月19日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9年1月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0年8月27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20年9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条

为了鼓励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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