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04年11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4年7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根据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选举工作机构 第三章 选民登记 第四章 候选人产生 第五章 选举程序 第六章 职务自行终止、辞职、罢免和补选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