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0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公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宣传与保障 第三章 分类投放 第四章 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五章 监督考核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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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宣传与保障 第三章 分类投放 第四章 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五章 监督考核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