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与起诉是对方欠钱不还时的两种选择方式,既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直接向法院去起诉。
支付令是法院发出的一种督促手段,指债权人不用向法院起诉,而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由法院向债务人作出的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 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 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