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2013年10月1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07号公布 2020年8月10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修改,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文本按照甘政令第15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等11件政府规章的决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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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