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通过以下方法举报最有效:直接报警处理或者拨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进行举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各地法院不得以各种理由参与拆迁,法律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利。
所以各个行政机关对他人房屋的强制拆迁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行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