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执勤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1.罪犯聚众 骚乱、暴乱的;
2.罪犯脱逃或者拒捕的;
3.罪犯持有凶器或者其他危险物,正在行凶或者破坏,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
4.劫夺罪犯的;
5.罪犯抢夺武器的。
使用武器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情况。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四十六条,人民警察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执勤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一)罪犯聚众 骚乱、暴乱的;
(二)罪犯脱逃或者拒捕的;
(三)罪犯持有凶器或者其他危险物,正在行凶或者破坏,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
(四)劫夺罪犯的;
(五)罪犯抢夺武器的。
使用武器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