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丈夫婚内搬家,隐瞒我和女儿的地址,这在法律上是否属于“分居”?是否符合离婚条件?

   2023-03-13 17860
核心提示:符合下列条件才构成夫妻分居:1、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2、一方搬迁出原来夫妻共同居住的地点,在外租房或在自有的其他单独成套的房屋中居住。一般情况下,如果能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
符合下列条件才构成夫妻分居:
1、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
2、一方搬迁出原来夫妻共同居住的地点,在外租房或在自有的其他单独成套的房屋中居住。
一般情况下,如果能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三款第四项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023-03-13 01:33:37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律法百科
推荐图文
推荐律法百科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发布信息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陕ICP备17001588号-18
本站信息均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