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合同的印花税有明确规定,每一种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标准,借款合同的是按照借款的金额大小,总借款的一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纳税的主体是提出订立合同的人,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自然人提出要向金融机构、银行这些借款,所以一般就是借款的人承担纳税了,把单据当做合同,不另外订合同的也可以直接在单据上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