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申请者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相关行政机构的行政决定书;5、已设抵押权的,应递交抵押权人准许的书面材料;6、若是拆迁安置房,需递交拆迁补偿合同;7、房产共有者准许转移的意见书;8、规定的其它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1、房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申请者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相关行政机构的行政决定书;5、已设抵押权的,应递交抵押权人准许的书面材料;6、若是拆迁安置房,需递交拆迁补偿合同;7、房产共有者准许转移的意见书;8、规定的其它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