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丢了首先需要登报声明遗失;然后需要到工商局申请补领新的营业执照,申请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签署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四、然后领取补办的营业执照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