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别人结婚,不构成犯罪。如果是以暴力方式胁迫他人结婚的,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该“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