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彩礼和嫁妆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彩礼只要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情形的,都不用返还。对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协商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3-03-14 16: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