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在怀孕期间,公司给予孕妇特殊照顾而换岗,调整高的薪资,即为合法的。但如果企业因为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不给予怀孕职工相应的福利待遇,则为不合法,我国法律对怀孕职工进行了全方面的保护,怀孕职工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一,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第二,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第三,怀孕女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第四,怀孕妇女的休息权。第五,应得的生育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3-03-14 17: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