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不入职一年,因公司原因解除合同,如何计算年假

   2023-03-14 12810
核心提示:解除劳动合同年假的算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天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减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
解除劳动合同年假的算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天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减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023-03-14 22: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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