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写的借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不违反公序良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一般只能在离婚时才可以处理,若不离婚,一般不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夫妻有权利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处理,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说明借据有效,但同时司法解释也明确,在离婚时可以作为借款协议处理,但若不离婚,双方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没有分割的必要。
2023-03-15 02: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