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证处公章买卖房地产的委托书有法律责任吗?

   2023-03-15 18950
核心提示:房屋买卖委托书没有公证有效。委托进行房屋买卖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有效,是否进行公证不影响委托书本身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房屋买卖委托书没有公证有效。委托进行房屋买卖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有效,是否进行公证不影响委托书本身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2023-03-15 06: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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