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女方要补偿,例如分手费、青春损失费、青春补偿费等,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分手需要赔偿作出相关的规定,因此分手并不是必须给分手费的,被分手一方也不能因为对方没有给付分手费便报警或者提起诉讼,要求分手费这一做法并不受法律支持。
同时,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