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政局 涉外婚姻离婚

   2023-10-26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1440
核心提示:如果一段婚姻不幸走到尽头,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好的解决方式可能就是一别两宽,各生欢喜。那么在内地办理离婚,应通过什么途径

如果一段婚姻不幸走到尽头,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好的解决方式可能就是一别两宽,各生欢喜。那么在内地办理离婚,应通过什么途径呢?根据内地法律,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形式有两种,分别为自愿(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在内地离婚的两种方式有什么不同,需要准备什么文件,同时又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即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即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取得离婚证。对于涉外婚姻,如需在内地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内地登记结婚或者取得由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亦即在境外办理结婚登记且持有境外机构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当事人无法在内地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选择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内地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并提交如下文件办理离婚登记(以涉港婚姻为例):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会当场制作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并宣布夫妻关系已解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第1076、1077、1078条

推荐阅读:诉讼管辖,离婚诉讼中的特殊管辖制度

)已对现行《婚姻法》的协议离婚程序进行了修改,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即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三十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协议离婚的程序将会有重大变化,申请离婚登记之后不会马上颁发离婚证,具体的办事指引等需要以届时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的最新通知为准。

(图片来源:网络)

诉讼离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对是否离婚有争议、或是双方虽均同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或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无法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这种情况往往需要通过诉讼离婚方式处理。诉讼离婚,是另一种法定的离婚形式,即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诉求,要求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

在内地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首先,提起诉讼的必须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其他人例如夫妻一方的父母、朋友等均不是提起离婚诉讼的适格主体。其次,无论双方当事人在内地或是在境外缔结婚姻,提起诉讼的一方必须与另一方(即被告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例如同居不是提起诉讼离婚的基础关系。此外,一般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应向另一方(即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出现特殊情况的,例如另一方(即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变动或者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等,则可在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即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情况在涉外离婚诉讼中更为多见。

符合起诉离婚条件的,人民法院先安排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人民法院会根据调解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作出相应的判决。一般情况下,存在如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时应准许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第1079条

),2021年1月1日起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诉讼之后分居满一年也将是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

人民法院制作的离婚调解书,或是通过审理作出的准许离婚判决书,均是离婚的有效证明文件,当事人签收前述法律文件后,夫妻关系即已合法解除。温馨提示各位,涉外离婚诉讼因涉外因素较多、案件情况更为复杂,除了注意管辖的问题之外,还可能涉及适用外国法律、境外证据在内地使用(

《台湾形成的文件如何在内地/香港使用》

)等问题,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涉外婚姻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网络)

【做一个有温度的跨境继承女专家-璇儿】

韩国统计局2019年11月6日公布了韩国国内跨国婚姻数据,数据显示,韩国2018年全年办理跨国婚姻2.3773万件,同比增加8.5%,创历年新高,其中外国新郎中,中国男性占比最多达9.4%。中国男性一贯的体贴顾家、吃苦耐劳、勤于家务、婚后专一,成为很多日韩女性眼中热门的丈夫人选。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财富的积累,富裕的中国人每年大量的走出国门到海外留学旅游经商,有一部分国人在机缘巧合之下结识外籍男(女)朋友并最终走入婚姻殿堂;另一方面国内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便捷的生活条件也吸引了大量的外国人来中国就业、创业和生活定居,他们之中有一部分人最终决定留在中国,在中国娶妻生子。多种因素之下,使得我国涉外婚姻的数量稳步增加,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涉外婚姻涉及的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广东、福建、云南、浙江、上海五个南方省市更是包揽了涉外婚姻登记的前五位。上海作为国内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常住外籍人口超21万,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之前披露的数据显示,每年在上海办理涉外婚姻的登记的新人数量超1500对。

根据我国的法律,在中国境内缔结婚姻关系,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

涉外婚姻办理流程: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地址为:上海市漕宝路80号(光大会展中心D座)三楼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

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外文表述的文件应该提交国内有资质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并附翻译机构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符合上海涉外婚姻登记处的翻译公司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是国内拥有翻译资质的正规翻译公司。

2、国内翻译资质在工商审批时就被授予,因此有翻译资质的正规翻译公司指的是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依法成立,经营范围内包含“翻译服务”类目,国内以翻译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专业翻译公司,一般公司名称中包含“翻译服务”字样,英文名称中包含“TRANSLATION”字样,一般以**翻译服务有限公司”命名,其他以“商务咨询”“咨询服务”为公司名称的都不属于以翻译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专业翻译公司。

3、专业翻译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翻译团队,保证翻译件内容与原件内容表述完全一致,不会出现错译漏译,严格遵循原件排版,保证翻译件整体的协调与美观。

4、专业翻译公司对于出具的文件有翻译认证的义务,一般经专业翻译公司翻译的文件上会加盖翻译公司印章,以示对翻译件内容负责,加盖印章的翻译件被国内外使领馆和政府执法机关认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专业翻译公司具备以下几种印章:中文公章、中英文双语公章、翻译专用章、涉外专用章。)

5、专业翻译公司翻译完成后,会提交给客户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两种类型的翻译件,电子版文件方便客户线上使用,纸质版文件会附赠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便于审核机关审核翻译机构资质。

?:译心向善

上海翻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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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涉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居民婚姻(收养)登记等工作任务。主要职责:负责本市涉外婚姻(收养)登记的业务咨询;办理本市涉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居民的结(离、复)婚登记、补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办理本市涉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居民,以及本市社会福利机构弃婴(孤儿)的收养(解除收养)登记;承办结婚登记和收养登记的颁证仪式;宣传婚姻收养法律法规;负责婚姻(收养)登记档案管理。

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漕宝路80号光大会展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三、四、五、六9:00—16:00;星期二上午9:0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随着国内外经贸人文交流的日益密切,跨国婚姻已经是一件屡见不鲜的事情,上海作为国内经济最发达对外开放最高的城市,走在上海的街头随处可见一对对跨国情侣,根据国内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同国籍之间的结婚行为在法律上被定义为“涉外婚姻”,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涉外婚姻法律问题主要涉及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问题。

根据上海市一网通办官网要求,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至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接待大厅领取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当面填写;按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声明书填写的信息要和身份证件的信息完全一致。

申请材料目录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本市居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以及本人有效常住户口簿(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出国人员、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上海市政府核发的证照或材料,可以免于提交上述身份证明材料)。

2、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经居住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备注: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表述应该清晰明确(文件正文中应根据当事人涉外实际情况,将其婚姻状况明确表述为“未婚”、“离婚”、“丧偶”或“单身”)。文件中需写明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内容。文件有效期最长6个月。香港居民请到香港律师楼(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开具相关证明;澳门居民请到澳门公证机构(第一公证署、第二公证署、海岛公证署)开具相关证明;台湾居民请到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开具相关证明并请到上海市公证协会进行核对。

4、出国人员、华侨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备注: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表述应该清晰明确(文件正文中应根据当事人涉外实际情况,将其婚姻状况明确表述为“未婚”、“离婚”、“丧偶”或“单身”)。文件中需写明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内容。文件有效期最长6个月。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注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外国人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的

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

本人无配偶证明。

备注: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表述应该清晰明确(文件正文中应根据当事人涉外实际情况,将其婚姻状况明确表述为“未婚”、“离婚”、“丧偶”或“单身”)。文件中需写明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内容。文件有效期最长6个月。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

外交关系的第三国注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6、外文证明材料的中文翻译件,具有翻译资质单位翻译的中文翻译件,提供加盖公章的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7、合影证件照,3份,大2寸(4X6厘米)双方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可辨。

8、本人的结婚登记声明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统一填写)。

对于涉外婚姻登记外文材料的要求:

涉外婚姻登记中对于无配偶等外文表述材料,须提供由具有翻译资质单位翻译的中文翻译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符合涉外婚姻登记的翻译机构应该具备的特点:

1、国内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的认定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决定,有翻译资质的机构是获得工商局认可依法设立,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翻译服务”类目,即被视为拥有翻译资质。

2、国内目前工商申报时企业可以申报多个经营类目,因此拥有翻译资质在国内并不代表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提供专业的翻译服务。以翻译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公司,企业经营范围“翻译服务”类目排在第一位,公司名称中包含“翻译服务”字样,英文名称中包含“TRANSLATION”字样,一般以“XX翻译服务有限公司”命名,其他以“商务咨询”“咨询服务”为名称的都不属于以翻译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专业翻译公司。

3、以翻译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专业翻译公司,拥有健全的印章,包括中文公章(圆形),中英文双语公章(圆形),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备案的13位编码翻译专用章(圆形)和涉外专用章(圆形)。

4、有资质的专业翻译公司翻译完成后,会在客户委托翻译的文件上加盖翻译公司印章,以示对文件内容负责,并附赠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便于涉外婚姻登记中心审核翻译资质。

5、一般专业翻译公司对于外文单身证明的收费按照张数收取,因语种难度不同收费略有改变。

?:译心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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