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婚姻法:民政局协议离婚,有没有法律效力?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协议离婚是有法律效力的,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一、根据婚姻法:离婚的方式
婚姻法规定:离婚只有两个方式,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也是我们大家通称的自愿离婚,双方协议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在办理协议离婚时,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拿到离婚证,视为你们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另一个方式是起诉离婚,双方协议离婚不成或者一方不想协议离婚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判决双方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
二、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是有法律效力的。经过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领取了离婚证,那婚姻关系就终结了,双方都是单身的。不存在自动离婚的,很多的朋友产生了一个误解,认为双方分居多长时间后,双方就自动离婚了,这个想法是错误的,离婚只有上述的两个离婚方式。
所以,经过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是有效的。同样的,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是有效的。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在离婚协议书中要对子女问题、财产问题、债务问题等,作出明确的约定,签订离婚协议书对于双方也是有约束力的。
婚姻法解释: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该条表明,人民法院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只要是在正常情况下签订的,即只要双方不存在订立协议时欺诈、胁迫等特定情况下,就是认可其效力的。也就是说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只是审理有无欺诈、胁迫等等特定情形,而并不是要重新进行分割。
三、签订了多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一些离婚案件过程中,拉锯战会非常漫长,在此期间可能双方协商了多个结果,签订了多份离婚协议书,那这多份离婚协议书,其效力是怎样的呢?首先,对于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是优先的,其他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与其相冲突的,以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内容为准;其次,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没有约定的内容,其他离婚协议书有约定,可以参照约定。
总之,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双方领取了离婚证,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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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与婚姻家事法庭(受专业婚姻家事法庭委托)办理离婚案件多年,处理过几千宗离婚案件,非常适合回答你的问题。
你这种情况太正常不过了。最后闹来闹去、拖来拖去,一部份和好了、一部份去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一部份去了法庭。
7成以上的离婚是女方提出,大多数男方是不想离婚的,但是他们又没有什么切实有效的办法挽救婚姻、也没有办法打消你离婚的念头,所以他们常常采取逃避、和拖延的策略。当然,男方不愿意签字也有如下原因:
1、最近确实忙,抽不开身。
那就等到他忙过这阵后办理,如果他总是爽约,那么就是故意逃避拖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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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件还没有谈好,他不认可、不同意你们的离婚条件:
例如孩子的抚养问题,房产分割、经济补偿的问题,最常见的是房产分割的补偿款,离婚的话,拿房子的那个人要一下子拿出几十万、几百万的补偿款给对方,一般人吃不消。如果是这种情况,你要和他坐下来,结合你们现有的情况、经济条件谈出一个最适合你们的解决方案、财产分配方案、孩子抚养、探望方案。这个办法的成功率是在90%以上,我平均每天都会成功处理一宗。
3:他还在想办法挽救你们的婚姻:
这种情况占比约在50%~70%以上,我见过为了挽救婚姻、避免离婚,男方跑去国外的,最后逼迫女方请律师起诉离婚,起诉后,男方也不来开庭或者当庭不同意离婚。尽管他们挽救的方式有些笨手笨脚、不到位,但是也是可以坐下来协商的,这类案件,经过我们的专业谈判,70%以上当庭同意离婚、当庭签字离婚,而且还争取到了比判决更好的条件(财产分割、抚养权、抚养费、债权债务等)。当然,也还有10%的婚姻也挽救成功了,夫妻两个人继续过下去了。
建议你找对方好好聊一下,弄清楚他不肯跟你去民政局的真实原因是什么,然后对症下药,顺利解决。
以下文章有写我多年来成功的办案经验,分享给你:
对方死活不同意离婚,如何在1天内快速办理协议离婚?
一天火速办完离婚,抚养费还多拿142万
哪些夫妻离婚离得很慢?不可能快速协议离婚?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对方拖住我,不同意签字怎么办?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感谢邀请。
签好离婚协议书。双方还必须亲自本人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不去。就无法办理离婚手续。不办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一、民政局协议离婚必须双方本人亲自办理。
民政局协议离婚:必须满足条件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必须到民政局本人亲自申请办手续。所谓男女双方自愿,必然是夫妻双方都想离婚,已经达成一致了,不存在拖延时间的情况,而且离婚的时候关于小孩抚养权,夫妻财产分割,债务等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了。如果关于任何一点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就不能签订离婚协议书,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反之,如果双方确实协议一致,或者有争议的事情可以放着以后慢慢协商处理,那么就可以选择这个方式离婚,最快速方便,拿到手的离婚证也比较方便,当场就可以办理,一般只需要花费半个小时就结束了,属于全世界最快的离婚方式了,这个也是我们国家独创的,在国外是不存在离婚证的说法的,国外离婚都是必须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发放离婚证明书或者判决书。
二、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以后,离婚协议书才发生法律效力,不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钟涛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规定如下:“当事人为登记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反悔,另一方主张按该协议内容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分割。”
从中可以看出,法院的出发点是:协议离婚是协议离婚的态度,起诉离婚是起诉离婚的态度,因为处于的环境不一样,所以达成的协议换了环境就无效了。实际情况也是,很多人为了尽快离婚,通常会放弃大部分的财产要求,主动给予另一方,目的就是为了减少纠纷,尽快离婚,做出了让步。但是假如另一方借此机会争取更多利益,而且又反悔不同意离婚,那么一方的快速离婚目的就达不成,因此,法院才认定此份基于快速离婚目的签订的离婚协议在诉讼的时候无效,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分割财产。
总之,夫妻虽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如果不去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就无法离婚,离婚协议书也没有法律效力,要想离婚,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