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之前没注意三年无性。
三年无性,无论如何都是出问题了!从我所遇到的所有人来说,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几乎是不会无缘无故的失去对性的需求的。而三年无性来说,只有两种可能性:1/他出轨;2/他是双性。
简单说一下这两种情况:
1、出轨
出轨而且在现在你们离婚时没有任何财产主张,那么多少我认为他还是对你有所愧疚。他有可能是有固定的出轨对象,也有可能是无固定对象,但是有其他途径解决性需求。其实我觉得题主认真留意一下,应该多少能感觉到一些。如果是有固定的对象,那么从他的一些细节上就能察觉出来,比如他平时会不会遮遮掩掩的看手机,他平时聊天会不会发一些很女性化的表情,他会不会经常跟题主说要出差,等等。其实现在大数据时代,要查到什么东西对方想瞒是很难瞒过去的。
2、双性
这个社会目前对双性的接纳度还比较差,尤其男性的双性可能比女性的双性接纳度更差。从他什么都不主张来说,这个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不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对于题主来说,尽早离婚,不要再耽误自己的青春了。
没孩子离婚没有什么压力,对后面生活也没啥影响。一个离异无生育女性,其实除了婚姻登记那张纸上的记录,跟未婚单身女性没什么差别。题主又了一次婚姻经历,相对于单身未婚女性来说,对生活应该是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从这一点来说,有可能会更加有魅力。
人生苦短,没必要对过去抱持太大的留恋或者遗憾。尽快结束,尽快开启新的人生。
祝题主幸福!
当夫妻感情破裂的时候,往往会选择离婚,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离婚的,是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另外一方只有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强制离婚,不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但是,起诉离婚必须满足四个条件:①有明确的被告;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③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有满足这四个条件,法院才能受理诉讼请求。(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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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理
对于满足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受理后进行审理程序,对离婚案件的审理,包括这三个步骤: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调解。人起诉离婚的,不会第一时间就判决离婚,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婚姻调节,只有调节不成的,才能进入判决程序。调节是为了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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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庭审理。对于调解不成的,法院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四,这五种情况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伤钱伤感情、还会伤害家庭,所以很多夫妻都会选择协议离婚,但是,如果出现这几种情况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①一方有家暴行为,虐待家庭成员:②夫妻感情破裂;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④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⑤其他恶习屡教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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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式爱情”的如今,越来越多人敢大胆追爱,相识不久也勇敢地选择迈入婚姻,发现彼此不合适后,也敢选择直接离婚。近几年来,离婚率高居不下,最新离婚率竟然高达63%,今天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关于协议、诉讼离婚的内容,以下5类人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要注意了哦!
1、对离婚协议有分歧的
协议离婚是要双方自愿,这也就是说,两个人都同意离婚,并对于离婚协议上的内容没有异议,才能在签署离婚协议后离婚。
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2、是对离婚决定还没有达成共识的
如果一方提出离婚,但是另一方并不同意离婚,也就是双方不能亲自去民政局。那么,提出离婚的人是不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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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这个是非常简单很容易理解了,没有领证但是同居了,还以公开的夫妻名义的生活的情侣,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
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海外,也就是不是国内。对于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关注民法典】:民法典实施后,离婚将有哪些变化?
1、协议离婚由“
即申即离
”到设置“
冷静期
为减少现代“快餐式婚姻”轻率离婚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就是民法典新增的“冷静期”,目的是为当代年轻人的“冲动离婚”按一个“暂停键”。过了“冷静期”后,还得在30天内再次申请发给离婚证,才能成功离婚;不然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了再次诉讼离婚应当准予的条件
对于现在诉讼离婚中出现的“久调不判”问题,此次民法典对于再次诉讼离婚,写明了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了离婚无过错方有权申请损害赔偿事由的
兜底条款
对于现行的婚姻法,离婚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事由,但只有四种情形: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此次民法典增加了一条兜底情形,即为: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样的一个小变化,却扩展了离婚无过错方申请赔偿的适用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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