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割两地因感情不合离婚,是否可以在异地就可以把婚离了?是否可以不用回一方所在地去办理?湖北才济律师给出以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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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说,夫妻是不能再异地办理离婚的,必须要回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下面来看一下异地离婚的程序:
双方应携带相关证件和证件到双方或一方户籍区的市辖区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下属政府在本区内办理双方或一方户籍的内地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进行婚姻登记。因此,夫妻户籍不在同一地区的,夫妻必须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这被视为异地离婚,但夫妻居住的城市不是双方户籍所在地,当地有关婚姻登记机构不接受协议离婚。
很多在外地的夫妻除了异地办理离婚问题还会碰到其他问题,比如办理手续的时间、离婚证不见了怎么办理离婚等,下面继续看才济律师介绍:
离婚证书办理手续时间
时间其实是不定的,在加上新的婚姻法规定,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但自愿离婚的还是要1个月左右,登记离婚手续后可当场领取离婚证,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也要三个月。
离婚证丢了
按照规定,如结婚证书、离婚证遗失或损坏,当事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经审核没有问题的,发放结婚证和离婚证。
1.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2.如果婚姻登记处不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前提是两人的户籍在同一户籍簿上。
3.到村或居委会出具证明,方可办理离婚手续。
才济律师提醒:离婚不是儿戏,离婚慎重决定,离婚不仅影响了两个原生家庭,更影响了下一代的身心健康!且离且珍惜!
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与婚姻家事法庭(受专业婚姻家事法庭委托)办理离婚案件多年,处理过几千宗离婚案件,非常适合回答你的问题。
你这种情况太正常不过了。最后闹来闹去、拖来拖去,一部份和好了、一部份去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一部份去了法庭。
7成以上的离婚是女方提出,大多数男方是不想离婚的,但是他们又没有什么切实有效的办法挽救婚姻、也没有办法打消你离婚的念头,所以他们常常采取逃避、和拖延的策略。当然,男方不愿意签字也有如下原因:
1、最近确实忙,抽不开身。
那就等到他忙过这阵后办理,如果他总是爽约,那么就是故意逃避拖延啦;
2:条件还没有谈好,他不认可、不同意你们的离婚条件:
例如孩子的抚养问题,房产分割、经济补偿的问题,最常见的是房产分割的补偿款,离婚的话,拿房子的那个人要一下子拿出几十万、几百万的补偿款给对方,一般人吃不消。如果是这种情况,你要和他坐下来,结合你们现有的情况、经济条件谈出一个最适合你们的解决方案、财产分配方案、孩子抚养、探望方案。这个办法的成功率是在90%以上,我平均每天都会成功处理一宗。
3:他还在想办法挽救你们的婚姻:
这种情况占比约在50%~70%以上,我见过为了挽救婚姻、避免离婚,男方跑去国外的,最后逼迫女方请律师起诉离婚,起诉后,男方也不来开庭或者当庭不同意离婚。尽管他们挽救的方式有些笨手笨脚、不到位,但是也是可以坐下来协商的,这类案件,经过我们的专业谈判,70%以上当庭同意离婚、当庭签字离婚,而且还争取到了比判决更好的条件(财产分割、抚养权、抚养费、债权债务等)。当然,也还有10%的婚姻也挽救成功了,夫妻两个人继续过下去了。
建议你找对方好好聊一下,弄清楚他不肯跟你去民政局的真实原因是什么,然后对症下药,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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