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民政局门口出车祸

   2023-10-27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950
核心提示:今天,本律师接到一个从新疆打来的咨询电话。电话那边是一位母亲为自己的女儿而咨询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这位母亲的女儿于去年登记

今天,本律师接到一个从新疆打来的咨询电话。电话那边是一位母亲为自己的女儿而咨询

离婚财产分割

问题。这位母亲的女儿于去年登记结婚。婚前,男方出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婚后,这位母亲将自己的积蓄30万元取出并存入女儿的银行账户中,其女儿用该款项购买了小轿车一辆并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现在,双方因夫妻感情破裂正在起诉离婚。女方的目标是:房子归男方,车辆归女方,两方互不相欠地把婚离掉。然而,男方却不同意,认为房子本来就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而车辆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理应予以分割。双方为此争执不下,这位母亲之所以认为车辆与男方无关是因为双方当初结婚非常仓促,主要目的是为了安慰病危的老人,况且婚后也未在一起生活。所以车辆就是女方家出资买给自己女儿的。

对于这位母亲的观点,本

离婚律师

起初没听明白——买车问题怎么和草率结婚联系在一起呢?后来才明白——这位母亲太感情用事,不懂婚姻法。之所以说这位母亲的理由是错误的是因为:婚姻法没有任何规定明确:由于双方仓促结婚、婚后未在一起生活的情况下,婚后所得财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相反,婚姻法明确规定的是:婚后任何一方所得财产原则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仓促结婚的问题,本来婚姻律师能想到的仅是婚姻法规定将草率结婚作为考量夫妻感情状况的一个因素而已。既然如此,所争车辆又是在婚后取得,故该车辆是

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应予分割。

虽然情况对女方不利,但凭本律师多年来处理婚姻案件的经验来看,女方可以换个思路来解决该问题——既然无法保全车辆不被分割,可以主张购车的30万元是女方家庭借给女方的。如果能将30万元成功定性为债务的话,即使离婚时男方就车辆获得了

离婚财产

补偿,但还需要和女方共同分担30万元债务,鉴于车辆会贬值,车辆补偿款很可能会低于男方最终实际负担的债务,二者相抵后,女方没准能多挽回些损失。

见过很多感情破裂最后走到离婚这一步的夫妻,很多都已经差不多闹翻了。离婚的时候也都跟陌生人一样,分手后做朋友的情节好像只在电视剧中发生,离婚后还能好好相处的夫妻真的少之又少。

网上大家看到离婚时大吵大闹的、冷漠到不行的新闻也比比皆是,而网友的评论都是“每天日常恐婚”,而就在昨天上午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事件,真的让人感到背脊发凉!

6月15日上午,四川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厅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名男子在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持刀将妻子伤害,妻子因抢救无效死亡。

附近的目击者表示,该事件是在当天早上9点左右发生的,两人好像已经办好离婚手续了,但是男的想不过就动手了。

另一位群众回忆称,男子行凶后逃窜至不远的西林大桥,站在栏杆上试图跳桥轻生,后被救起并被警方抓获。

目前具体过程到底如何,警方还在调查当中。

目前只知道,该男子唐某今年36岁,妻子李某今年32岁,二人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唐某持刀将李某杀伤,李某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而在这条新闻底下,我看到了这样一条评论“以后女的要去离婚得穿好防护服,带好刀,有条件的最好再找几个保镖,一看男的要动手,就先下手为强,宁见法官不见法医”

或许有人觉得这话说的太夸张了,哪有这么多“神经病”?但是女性在离婚时遭到伤害的还真不少!

还记得前段时间的这个热搜吗?

#女子民政局门口遭丈夫暴打#

这件事情也发生在民政局门口,当时两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发生争吵,女方动手打了男方一巴掌后离开,男子随即追出来当街殴打女方。

当时的视频画面中可以看到,一名女子坐在马路中央,身旁物品散落一地,明显两人已经发生过争执。

而后,身后的男子对着她的背部一顿猛踹。女子被踹倒后,男子一阵小跑扬长而去。

女子想起身去追但明显已经体力不支,只能坐在地上报警。

随后,120到达现场,将女子抬上担架。

2018年,重庆,一名女子受伤躺在高速公路上,胳膊鲜血淋漓,嘴里不住地说:“他要杀了我......”

她是从丈夫的车上跳下来的。因为与丈夫感情不合,二人结婚十年经历了无数次争吵,原本这一天他们是要去办理离婚。

谁知道,车开上高速以后丈夫却反悔,还扬言要和她同归于尽。

面对失控的丈夫,她只能选择跳车保命。

有时候,不到离婚,你都不知道自己嫁的,到底是不是人。

前几年,海伦市一女子在离婚路上,被丈夫当街泼汽油,严重烧伤。

据伤者女儿说,他们本来有一个和睦的家庭,但自从父亲染上赌博后,就开始酗酒、耍酒疯,经常为一点小事和妻子吵架,甚至动手。

妻子屡劝无果,心灰意冷下决意离婚,却在路上,被丈夫用提前准备好的汽油烧成重伤。

据负责抢救的医生介绍,女子送来时,颜面部、颈部、双手、背部等处烧伤严重,全身烧伤面积达10%,并伴有吸入性损伤。

诸如此类的事情,我们着实看的不少,有的夫妻离婚时为了财产要争个清清楚楚,有的却想毁了你,甚至要你的命!

有人说结婚时,我们看到的都是彼此幸福的模样,可是婚姻结束时,看到的却是彼此丑陋狰狞的模样,丑态尽现!

上述案件到底如何判定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目前警方通报的是“故意伤害”,所以我们来给大家讲讲“故意伤害罪”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在故意伤害的情况下,行为人往往需要承担两方面的法律责任,即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通常表现为刑事处罚,而民事责任则为赔偿责任。

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标准:

同时在这里也想给大家讲讲大家离婚时受到伤害时,可以这样保护自己!

因为现实一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女性会处在一个很弱势的地位,有时候不仅会被男方威胁甚至还会殴打,其实这种情况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人身保护令是司法令状的一种。司法令状是由法官根据行政机关及其人员的申请签发的一种命令,根据这一命令,该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在办理该刑事案件中被授予某一权利(如进行有证逮捕、有证搜查)或者进行某一行为(如根据人身保护令释放被拘禁者)。

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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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凡是受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都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未离婚也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后即可执行。

有人说:想看透一个人,不是看他得意时对你有多好,而是看他失意时对你有多坏。

分手见人品,离婚见人性!

正如电影《心花路放》里一句台词说的:“我的婚姻是失败了,是我的阴影,但那也是我人生的一部分,你侮辱我的前妻,就是在侮辱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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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曾经相爱,哪怕今后做不了“爱人”,但起码可以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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