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民政局门口要离婚

   2023-10-28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840
核心提示:疫情带来的超长假期,给人们带来重新掂量婚姻关系的机会,绝大部分商家还没体验到报复性消费的快感,各地民政局先迎来报复性离婚

疫情带来的超长假期,给人们带来重新掂量婚姻关系的机会,绝大部分商家还没体验到报复性消费的快感,各地民政局先迎来报复性离婚,抢号如秒杀,火。

也因此,除了劳动争议类案件外(

全球疫情肆虐,你的工作会受影响吗?

),目前就是离婚类案件的咨询数量比较多。

这些咨询者大多就是两问,该不该离?怎么离?

本文将从如何判断该不该离、如何低成本离婚、什么情况下必须请律师这几个角度来详细说明,绝对可省一次律师咨询费!

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关键时刻拿出来复习一下,也可在不愿意听朋友哭诉、又想帮到朋友时转发过去,省心又贴心!

离婚类案件是律师接待咨询后,成案率非常低的一类,成案就是能正式形成委托关系,能赚到律师费代理费的案件。

大多当事人咨询后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要离,一定得聘请您帮我打这个官司,听了这话我也只会对当事人报以一个微笑,“好的,您回去好好考虑下,确定要离,确定要起诉,随时和我联系”。

一般我这么说时,心里明镜似的,这当事人离正式委托我打离婚官司还远着呢,还完全没有做好面对战争的心理准备。

是的,打官司离婚,对男女双方来说,就像是两个即将宣战的国家。日常的言行,都要围绕着即将到来的诉讼,这个时候我们对当事人的要求是,不随便说话,不随便动作,一切行动听指挥。

不然的话,每次对话可能被对方录音取证,未经过论证的方案也极有可能不是最佳。

面对这种还没想好要不要离婚的当事人,添上一把火趁着热乎劲赶紧忽悠当事人签委托律师的合同,那不是我辈心软手软律师的套路,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这是原则。

这类当事人大多只是一时之气,最好的婚姻在一生中还有200次离婚的冲动呢嘛。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情感、各种选择的后果、即将面对的困难,尽量做出不让自己后悔的决定,是更重要的事。

还是那句话,我们办的不是案,是别人的人生啊。

第一步要先帮当事人梳理自己到底要不要离。

虽然该不该离这个问题是律师没法回答的,不属于法律嘛,但大多数当事人在这个问题上都有强烈的倾诉欲望,想处理好这类案件,只能勉为其难暂时充当下当事人的知心人,就算附赠服务了(也安抚一下自己的小心灵,这活比单纯的法律咨询费劲多了)。

正题开始!如果你觉得婚姻不幸福,决定离不离婚要从哪几个方面去考虑?

首先最重要的,当然还是从感情方面。起诉到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也是“感情确已破裂”。

怎么才算感情破裂呢,法律规定的简单,一方重婚啦,家暴遗弃啦,赌博吸毒啦,程度最低的也是感情不和分居2年。这标准可真不是一般的高!

再一个重点当然是经济问题,这是现代婚姻从结婚到离婚都不可规避的重要问题。

还是结合当事人的咨询来看看常见的感情和经济问题。

最多的问题是一方出轨是否应当净身出户

咨询一

结婚十多年,我老公几次出轨(实锤),实在不想和他过了,可我工资不高,房子每月还贷好几千,还得养孩子,怎么办啊?

咨询二

我老婆出轨,还没工作,家都是我在养,怎么离婚能让她分不到财产?

律师答复:

这两个问题差不多,都是一方出轨后,另一方想离婚,认为出轨方是过错方,想以此多分财产。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很多当事人会考虑亲自出马或聘请私家侦探对出轨方进行跟踪,收集配偶出轨的证据。

可就算拿到对方出轨的证据,就能让对方净身出户吗?

遗憾的是,法律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别说净身出户,出轨方对共同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法律依据都没有!

那财产如何分?法律的直接规定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判决的时候,原则上平均分割。”按照现在的判例翻译过来,就是俩字,平分!

不管家里钱是一个人赚的还是两个人赚的,谁赚多谁赚少,凡属登记后的收入,都算共同财产,一律相加后平分,我们也会把这种分配方式叫做“杀富济贫”。

出轨对离婚判决的意义,也几乎轻到零。财产不能少分,甚至大多数时候,连感情“确已破裂”都无法证明。即使出轨问题实锤,只要出轨方在法庭声称认识错误、痛改前非,极大概率,认定感情尚未破裂,判不离。

那对方出轨,我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太不公平了吧!

也不尽然,如果出轨的证据充分或出轨方当庭承认,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会有出轨事实的认定,对爱面子的出轨方会是个震慑,影响的是个人名誉和日后再婚。

不想出轨事实出现在判决书中?那只能在财产问题上让步,以达到在法院调解结案的目的,调解书不像判决书,对事实部分只有很少的描述。

这也是我们律师对待此类案件的套路,先兵临城下,然后给对方施压争取达成比判决更合适的和解。

如果出轨方完全不在乎,此套路失效。碰上有小三要转正的,恨不得拿到可炫耀胜利的判决书呢,顺便抓对方个短处在手,一举两得。

凡因配偶出轨想离婚的,先做好财产平分的心理准备吧!

下一步,能接受出轨方白出、财产平分,仍然要离的,才是真心要离。前一步的心理建设必不可少,很多人因为离的不合适,选择了原谅,不管违心不违心吧,继续过下去了。

上边的两个案例,当事人听到财产分配方式后,都被冰水浇了头,都表示要重新考虑离婚问题,因为要面临的不仅是离得不值,更是离不起的问题。

他们都只有一套住房,想争房子?得给对方钱,平分嘛。

没有贷款的,房子的一半归对方,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支付,法院就会直接将房子判给两个人共同共有,房本上会出现两个已经离了婚的人的名字!无比尴尬啊。房子是俩人的,谁都有居住权,还离个什么劲!

有贷款的更麻烦!房子有抵押的情况下是不能办过户的,想过户就要提前清偿贷款。提前清贷再加上分给对方的钱,NND,那么一大笔,真心给不起!

有孩子的更要命了,不抚养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抚养一方的更费钱,要为行走的碎钞机的一切花费兜底,大多时候要远超抚养费。

为那么多不幸的婚姻提供过咨询,最后很多都不了了之了——因为离不起!

尤其,晚上来电话咨询的,很少会真离。人到晚上容易想不开啊,睡不着啊,越想越觉得过不下去啊,到了第二天早晨,阳光明媚,心情随之豁达,算了,离着这么不合适,干脆再凑合着过一段吧!

中国人那么多凑合的婚姻,大多来源于此,过不下去又离不起,悲哀吧。

什么情况下一定要离?

离婚的利益大大高于不离的时候。比如完全没有感情基础、对方自私冷漠、同妻或同夫(配偶是同性恋,结婚完全是为了掩人耳目)、家暴。

以上选项,后两项里占一项,离婚的利益都是很大的,前两项不太好量化,但经过了疫情长期居家的观察与考验,你的心里总会有点数了吧。

确定一定要离的,就要考虑怎么离最简单、最快捷、纠结和痛苦最少。即使作为专业诉讼律师,我还是首推协议离婚,也就是俩人商量好了,去民政局直接办手续。

这种需要自己谈的,最困难的问题仍然是财产分割。

离婚是人生中最考验人品的时刻,毕竟曾经互相拥有过,尤其又有孩子的,未来还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都留个退路,大家都好收场,成本低,见效快。

实在谈不拢的,只好进行最后一步,打官司离。

打官司好离吗?负责任地说,非常不好离。

能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一次性解决的,那真算是运气好到爆。最顺利的会在开庭当天拿到法院调解书,和离婚证一样,立马生效。

随着调解被越来越多地诟病为“和稀泥”、“不分是非”,大多法官在双方当事人争议很大的时候就不纠结于调解工作了,该判就判,能容易谈拢的都协议离了,也不至于闹到法院来。

调解不成,就得等判,这里得着重敲个黑板了,

第一次起诉,大概率判不离!

这个概率大到什么程度?除了上文提到的家暴遗弃、赌博吸毒、重婚和分居满2年的,只要对方声称不想离,基本法院就会判不离。

这和我们中国“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的文化传统有很深的关系,我们代理被告时,也会充分利用这一点和原告讨价还价,想离的快就让点步吧,原告想哪样都合适就意味着被告哪样都不合适,这种情况是没法继续谈判的,等判,就是判不离。自己掂量。

这里的分居2年,也不是普通的分居,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才算!

无论是哪种感情破裂,上了法庭,对证据的要求都非常严格,即使对方真有这些令人发指的不良行为,没有证据一样不会被法庭所认定,一样会判不离。

法官又不知道你家到底发生过啥事,道德没有底线当庭撒谎的人实在不要太多,所以,一切只能以证据为准。

判不离以后呢,怎么办?

拿到判决书那天开始,6个月以后,才能第二次起诉。

这样立法的初衷,是让当事人有个冷静期,万一和好了呢。没和好的,所有流程重新来一遍,俩人先谈,谈的拢去民政局协议,谈不拢的第二次起诉。

好消息是,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的概率大增,第一次起诉的判决书这时成了证明感情破裂的重要证据(判决书一定别瞎扔啊,判离的能当离婚证用,判不离的下次起诉还要用!)。

很多当事人都会问,

第二次起诉,一定能判离吗?

虽说概率很大但依然不绝对,我见过起诉三次仍然判不离的,也见过第三次起诉开了5次庭还判不下来的,各家不幸的婚姻都各有各的不幸,在法律面前也一样,无法一概而论。

最后大招,

什么样的离婚案一定要请律师?

简言之,有钱人的。多套房产、各种车辆、股权股票、证券债券、黄金珠宝、古玩字画等一堆待分割的财产,没有律师形同裸奔,任何一个小套路、小坑坑就够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财产的基数大呀,这种离婚案下大力气就很值得。

有一定财产的,比如有房产待分割的,或有子女抚养问题难以解决的,也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聘请律师。毕竟一套房子也是动辄几百万,请律师分增值部分也值啦!

确定请律师的,就连谈判,也建议律师在场或预先制定谈判方案,什么样的条件合法、什么样的条件不合法,如何争取更好的条件这些,都应归拢到技术性环节。

另一种必须请律师的情况,是对方有律师!一方有律师一方没有律师的案件,简直无异于老叟戏顽童,双方就不在一个量级上。

能够随手搜到的法律规定,远远不是律师工作的精华部分,诉讼方案的确定、兵临城下的谈判,王牌何时出手等,都需要根据对方的出招随时调整,甚至法律背后方法的运用(当然必须合法),这些没法言传的东西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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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这个程度,千万别把感情和财产搅在一起,没办法,谁让婚姻法就是一部单纯界定财产的法律呢,感情那东西,没法量化,更没法用几条法律规定去界定,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用最少的感情投入或称情感损失,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才是离婚案件的关键。

毕竟,能给我们安全感的,除了稳定健康的婚姻关系,也就是钱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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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是最仁慈的

上次去民政局离婚登记处调解,遇到一对95年的小夫妻,非得要离婚,我问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女方说就是因为今天中午12点那顿火锅没吃成造成的。

看来这顿火锅对女方很重要,一问男方,确实去接女儿,耽误了时间。这一听,也能理解,因为接孩子,又不是故意的。

女方说,没吃上也不要紧,关键是他没有马上跟我道歉,哦,原因在这里,那也应该,作为男人么,给媳妇道个歉好像也没啥。我就问男方,为啥没立即给媳妇道歉呢?男方说,她骂我,我生气了,也对啊。我很女方说,那你骂人家,还不许人家生气啊。

女方非常任性的说,他就不能生气,我说人家也是人,也有情绪,谁挨了骂,都会不开心,有情绪的。

女方就是不干,说他不是人,他就是条狗,为此非得离婚,男方一再跟他说好的,道歉都没有用,就要住为什么不当时道歉?

因为已经下班了,他们俩还待在民政局门口,女方大冬天得就是坐在台阶上不走,男方心疼的脱下他的衣服给她披上,我们一看,他们两也离不了,就是任性,这么男方一阵子,大家就离开了。

不允许就是最大的问题,生理的、心理的,这都是人的正常反应,就像死刑犯,都不能禁止大小便之事,也要吃饱喝足。

一旦我们允许,所有的事都不是事,允许就是最大的仁慈!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协议离婚的程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双方自愿离婚,当天即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非常便捷。现在,哪怕双方自愿离婚,也不能当天办理离婚登记,而是要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且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而言,如果男女双方想要协议离婚,可以分为三步步骤:

一、首先,男女双方协商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户籍所在地】制度,【全省通办】制度、【跨省通办】制度。

1.【全省通办】制度

(1)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男女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户籍所在地】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浙江省内,可以选择男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跨省通办】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省内,只要在这些地区办理了居住证,除了在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还可以选择在该地区办理离婚登记。

二、其次,男女双方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住证(如有)、结婚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最后,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男女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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