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协议离婚的程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双方自愿离婚,当天即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非常便捷。现在,哪怕双方自愿离婚,也不能当天办理离婚登记,而是要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且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而言,如果男女双方想要协议离婚,可以分为三步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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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男女双方协商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户籍所在地】制度,【全省通办】制度、【跨省通办】制度。
1.【全省通办】制度
(1)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男女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户籍所在地】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浙江省内,可以选择男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跨省通办】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省内,只要在这些地区办理了居住证,除了在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还可以选择在该地区办理离婚登记。
二、其次,男女双方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住证(如有)、结婚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最后,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男女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许多夫妻在吵架的过程中都把“离婚”这一词挂在嘴边。为了防止不该离婚的夫妻,2019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必须满足这7个条件,才能拿离婚证。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当中,如果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等只有其中有一份证书没有带去都无法进行离婚流程。
离婚的前提必须得证明夫妻双方是真实的合法夫妻。如果是第三者或者非法同居的。这些都是无法获取离婚证书的。
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所以如果是只有一个人单方面的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是无法被批准的。
在夫妻双方要离婚之前就要对财产与债务的归属,以及孩子的抚养与老人的赡养等等。都必须要达成一致的协议。
除非夫妻当中的有一方作出出格的事,否则离婚必须得由双方同意才可以进行离婚。
夫妻当中的一方是不存在被胁迫,是双方都自愿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离婚。当然,还有一种离婚的方式就是用诉讼离婚,这一种方式的话是在夫妻中的一方作出出格的事,受害者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离婚。
正所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两个人能走在一起成为夫妻是非常难得的一件事。我并不希望见到太多的夫妻,因为一些琐碎的事,有矛盾,而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进而离婚的。我希望夫妻双方能有更多的体谅,以关爱才能够让夫妻的关系更为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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