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马上《民法典》就出台了,所以“离婚冷静期”也要生效了。
根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离婚冷静期也是针对协议离婚的,所以冷静期生效之后,如果夫妻两人去办理离婚登记,只要男女双方中有一个人在这30天内反悔了,不同意离婚了的话,那么久可以去民政局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婚就离不了了。
但是另外一个想离婚的呢?
这30天之后,如果两人没有一起去办理离婚证,超过30天的期限,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婚也离不成。
也就是说协议离婚最起码要31天,且如果一方不来领证,还需要重新申请。
所以对此不少人都在吐槽“干脆也加一个结婚冷静期”。
也有人表示既然这么麻烦,那干脆直接诉讼离婚吧。
话说我们一直都在讨论协议离婚,那么《民法典》生效之后,诉讼离婚又将如何呢?
诉讼离婚顾名思义,即夫妻中的一方起诉另一方,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而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那么感情破裂是如何判断的?
根据相关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时,符合下面五种情况的,法院认为感情已经破裂,直接判决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除此之外,感情是否破裂,得看法官的自由裁量。
而出轨、性格不合等离婚常见原因并未在上诉五种之中。也就是说,因为出轨或者性格不合提出离婚的,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极有可能首次判决不准离婚。
一般来说,离婚诉讼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使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如有特殊情况的,经本院法院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可再延长3个月。
如果一审判决上诉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再延长3个月。
综上,使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一审一般会在6个月内审结,最特殊的情况不超过15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最长只需要3个月。
实践中,一般的离婚案件审理时间都很短,程序并不复杂,但因为法院对所受理的众多案件进行排期处理,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等待审理中,如果运气好排在前面,就能更快审结。
但是《民法典》出台后,在上述的基础上有什么改变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里就是民法典对于诉讼离婚做出的最大修改。
之前诉讼离婚中有个不成文的规定。第一次起诉不判离后,时隔六个月再起起诉判离可能性极大。民法典虽保证再次起诉一定判离,但是将目前的六个月延长成了一年。
且虽然首次离婚中尚且规定了五种可直接离婚的情况,但是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需要证明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感情不和分居等行为。但实践中,原告往往无法证明。
这就导致大部分诉讼离婚都将历经两次诉讼,耗时则将多出六个月。算上两次诉讼本身,今后诉讼离婚短则耗时一年半甚至更长。
目前的形势看,离婚的难度确实有所上升,但是一味忍受痛苦的婚姻也不是好的解决办法。
所以结婚也应该给自己留一个冷静期。
同时对于已经结婚并且想要离婚的朋友,我想说,先想好是不是真的过不下去,如果觉得一定要离那就努力收集证据,做好准备,不要打无准备的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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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就像是一只碗,破了很难再恢复原状,即使粘上了,裂痕也永远都在。夫妻感情不和,很多都会选择离婚,但是离婚也不是件容易事,它和任何事情一样,也是要走程序的,大致梳理了几点条件,每一点出问题都可能影响离婚证的办理。
1、当事人是合法登记的夫妻;
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如果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原则上不应按登记离婚的程序解除。(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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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不但结婚需要双方自愿,离婚也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如果是非自愿离婚,即受第三者干涉和指使下离婚的,这种情况法院不予离婚。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不管是什么原因离婚,受伤最大的还是子女。所以,婚姻法规定,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在离婚时,必须对财务做出合适的处理,将子女安排妥当才能离婚,这个条件不满足,基本上离不了婚。(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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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婚姻法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代理他人办理离婚的,法院不予支持。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证件的合法有效也是办理离婚的条件必备之一,如果发现当事人伪造证件办理离婚的,法院对当事人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对伪造证件的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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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离婚,多半是还对另一半抱有幻想,一直拖着万一有一天突然回心转意不想离婚了呢。
所以不同意离婚的那一方会找尽所有理由拖延不离婚。约好了下午去民政局,到了时间左等右等都不出现,一问说突然要加班,没时间去,下次再去办离婚吧。
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一拖就是大半年,最后拖了好几年都离不了。
而民政局规定,离婚必须双方本人到场才可以办理。
离婚必然是婚姻生活已经到了无法进行的哪一步,和平的分手好过闹得人尽皆知。
想要离婚,但又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离婚,感情也无法修复,住在一个房子里形同陌路,气氛压抑,对子女的成长来说,还不如直截了当的离婚了比较好。
一、协议离婚。
原本协议离婚是最快的离婚方式了,当天提出,当天协议,当天离婚。
但是2021年1月1日新出台的‘离婚冷静期’让离婚的天数最快变成了31天。
并且如果期间内有一方反悔,撤销离婚申请,或离婚冷静期后30天内没有去办理离婚证,都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无疑是让想要离婚的人难上加难。
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就是听说分居2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个是不对的。
按照法律来说,只有两种方式可以算是正式离婚。一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二是一方配偶死亡,是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不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除此两种情况之外,其他的未办理离婚的分居,都算是婚姻关系的存续。
二、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不需要离婚冷静期。
如果对子女抚养权、财产等持有不一样的意见,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开庭前会先调解一次,调解成功,会直接给双方当事制作离婚调解书,送达签字后就自动接触婚姻关系了。
如果调解不成功,就会进入诉讼程序,而且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婚,判决完之后,再过6个月,才可以申请第二次离婚诉讼。
这时候如果一方再怎么不愿意离婚,只要法院判决了离婚,离婚就已经生效了,不需要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是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的。
如果第二次开庭法院仍然判决不离婚,可以继续提出离婚诉讼,直到法院判决离婚。但是一般来说大部分诉讼离婚的在第二次就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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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离婚不要拖延。
离婚不要拖延,提出离婚后一方不同意就立刻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有些协议离婚可能会拖上五六年之久,但一般离婚诉讼快的要半年,慢的也就2-3年,与其在漫长的时间中消磨,还不如一次性快刀斩乱麻。
所以不要犹豫,一边向法院申请,一边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例如某方出轨、转移财产、家庭暴力等。
如果证据成立,法院会在子女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上偏向婚姻之中的无过错方。
所以,一方拖延离婚,立即起诉,有很多例子都是一方拖延不离婚,诉讼到法院调解后,才成功离婚的。
四、可以适当放弃部分利益。
不同意离婚60%以上都是因为财产,如果真的着急离婚,可以适当放弃部分利益,让协议书整体看做是偏向另一方。
有时候说的谁提离婚谁吃亏,意思就是先提出离婚的哪一方,为了离婚可以放弃部分财产,以求快点办理离婚一样。
主要看你能不能熬,所以现提出离婚的一方要考虑自己能在放弃夫妻共同财产这方面做多大的让步。
如果坚持平分财产,那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对方一旦不同意,会以一切力量来向法院证明你俩感情还没有破裂。
必要的时候,可以花钱买清净。